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青海监管局关于胜达汽车修理厂等6家机构保险兼业代理资格的批复
(青保监复[2009]52号)
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青海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申报新增兼业代理资格机构的请示》(平保产青分发〔2009〕36号)收悉。经研究,批复如下:
一、核准海晏县邮政局保险兼业代理资格。核准机构的代理险种范围见附表。
二、胜达汽车修理厂不具有同经营主业直接相关的一定规模的保险代理业务来源,且不具有直接代理保险业务的便利条件,暂不予核准其保险兼业代理资格。海北州西海新鑫机动车咨询服务中心不具有同经营主业直接相关的一定规模的保险代理业务来源,不予核准其保险兼业代理资格。祁连县邮政局、门源回族自治县邮政局、刚察县邮政局三家机构所在地由于没有你公司机构,后续保险服务无法达到相关要求,不具备与你公司开展代理合作的条件,暂不予核准其保险兼业代理资格。
三、请你公司督促被核准兼业代理机构在7月24日下午到青海保监局领取《保险兼业代理业务许可证》。委托领取人应持被核准机构介绍信或委托书以及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明。
四、你公司要切实履行对保险兼业代理机构的管理职责,指导保险兼业代理机构建立代理业务台账,并对其进行定期培训。在委托兼业代理机构办理保险业务时要严格执行《
保险法》、《
保险兼业代理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保险法律法规。
此复
二OO九年七月十六日
附件:被核准兼业代理资格机构清单
序号
| 机构名称
| 组织机构
代码
| 机构地址
| 许可证编号
| 代理险种范围
|
1
| 海晏县
邮政局
| 757405026
| 青海省海北藏族自治州海晏县和平路2号
| 63220075740502600
| 机动车辆保险、家庭财产保险、意外伤害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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