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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开展二〇〇九年度市教育局局属学校团队工作总结考核评先活动的通知

广州市教育局关于开展二〇〇九年度市教育局局属学校团队工作总结考核评先活动的通知
(穗教团〔2010〕3号)


局属各学校团委(团总支、团支部)、少先队大队部、有关民办学校团委:

  为进一步总结2009年度各学校团队工作的情况,交流团队工作经验,推动局属学校团队工作在新的一年有更大的发展,现决定组织开展“2009年度团队工作总结考核”,并评选出局属学校优秀单位和个人。现就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学校团队工作总结考核的内容和办法

  (一)总结考核内容。对照各校工作计划、上级团委工作意见和本校团队工作计划,总结本校团队基础建设、完成上级团组织布置各项任务及围绕学校的中心工作开展有特色活动的情况。详细内容分别见《局属学校二○○九年度共青团工作总结考核表》(附件3)和《局属学校二○○九年度少先队工作总结考核表》(附件4)。

  (二)总结考核办法。

  1. 局属各单位团队组织要根据实际情况如实填写考核表及自评分数,送本单位主管团队工作的领导审阅并签名。

  2.在2009年3月19日前,各小组召集人负责召集相关单位团队专职干部到指定地点开展交流评议工作(各召集人须把具体交流时间、地点提前一周上报局团委)。

  3. 交流评议时,各单位需携带本单位团队工作2009年工作总结及2010年工作计划、特色工作材料、考核表(附件3或4)、自评表(附件8或9,附件10)以及活动原始材料(目录见附件2)。

  4.交流评议程序:各校先汇报(汇报顺序为召集人先汇报,然后按名单编排顺序进行),然后互相查阅原始材料。由各组组长负责互评,互评依据自评分、总结和相关汇报材料,去掉一个最高分和最低分后取平均值,由小组长排出小组序列连同相关材料(佐证)报局团委。

  5.学校团队工作2009年最后得分为:互评分+特色加分+局团委综合评分(满分100分),其中互评分满分60分,以互评分×60%计算;特色加分满分20分;局团委综合评分满分20分。

  6.互评分和特色加分由每组组长核定,需提供材料说明,局团委综合评分由局团委班子综合评定,各组需提供佐证。

  7.局团委综合评分依据如下:

  (1)学校团队完成团队工作基本情况。

  (2)学校团队组织配合局团委开展活动,承办大型活动的工作情况。

  (3)局团委负责人出席局团委活动会议出勤情况。

  (4)报送局团委信息情况。

  (5)获市级以上奖项情况。

  (6)局属学校中产生积极影响并辐射情况。

  8.不按时缴交团费、团组织统计报表一票否决评优资格。

  9.各学校最后得分和评先情况由局团委班子综合评定。

  10.各小组召集人于2009年3月26日前将评议结果送局团委。

  二、团队工作优秀单位和个人的评选条件及评选办法

  本次评先的时间跨度为2009年1月至2009年12月,局团委将设立局属团组织标兵团委、标兵团总支(团支部),总数不超过6个;设立优秀团委、优秀团总支(团支部),总数不超过17个;设立优秀大队部,总数不超过5个;及优秀团队干部若干名。

  (一)标兵团组织的评选条件。

  1、团委(团总支或团支部)工作在局属学校团组织中起示范带头作用。

  2、团的特色工作明显,一年里曾承办一项以上的局团委大型活动或工作专项任务。

  3、团组织一年来曾经获得省、市一级以上的荣誉称号。

  4、曾获得领导批示或表扬,作为团内典型推广并成绩显著。

  5、综合考核总分在95分以上。

  综合考核总分计算方法:综合考核总分(总分100分)=互评分×60%+特色工作加分+局团委综合评分。

  (二)优秀团委、优秀团总支(团支部)、优秀少先队大队部的评选条件。

  1、团委(团总支或团支部、少先队大队部)班子健全,积极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贯彻实施《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精神,在推进学校素质教育中发挥重要作用。

  2、按有关要求建立团(队)的各级组织,建立和健全各项制度,常规工作规范,基础建设完善。

  3、根据上级团组织的工作要求和学生的特点,围绕学校的中心工作,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和各项团(队)活动等效果明显,特色显著,在学校德育工作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4、认真完成上级团组织的各项任务,成绩优秀。

  (三)优秀团队专职干部的评选条件。

  1、拥护和贯彻党的基本路线,积极投身教育事业,做到爱国、守法、诚信、知礼。

  2、热爱团队工作,热爱学生,为人师表,工作勤奋,作风正派,在团(队)员和青年中有较高的威信。

  3、积极围绕学校的中心工作开展适合团(队)员特点的活动,认真完成上级团队组织布置的各项任务,工作表现突出,成绩显著。

  4、工作有特色,敢于改革创新,与时俱进。

  5、2009年1月以来一直从事学校团队工作。

  (四)颁发团队专职干部“荣誉证书”的办法。

  为大力表彰、奖励长期坚守团队工作岗位,为团队事业作出了杰出贡献的同志,我局团委将对自2003年9月以来在局属学校团队专职干部工作岗位上已经连续工作达5年的同志颁发“荣誉证书”,采用学校团队组织上报,学校审核,局团委审定、表彰、发证的办法。

  (五)各项表彰名额。

  1.标兵团委(团总支或团支部)6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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