萍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萍乡市2009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的通知
(萍府办发〔2009〕10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
《萍乡市2009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00九年五月四日
萍乡市2009年地质灾害防治方案
为了落实学习和实践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避免和减轻因地质灾害给人民生命财产安全造成的损失,促进我市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务院《
地质灾害防治条例》和《
江西省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萍乡市处置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的有关要求,结合我市2009年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实际,现制定本方案。
一、2008年全市地质灾害概况
2008年全市共发生地质灾害6处,其中:地面塌陷地质灾害4处,山体滑坡地质灾害1处,崩塌1处。灾害规模多为小型,仅芦溪县源南乡挡下村塌陷为中型,累计直接经济损失67.5万元。地质灾害主要发生在湘东区、芦溪县等山区乡镇。
2008年地质灾害主要以突发性的塌陷为主,多分布在覆盖型岩溶区和矿山开采区。诱发塌陷的主要因素有:集中性强降雨或干旱、机井或矿山抽排地下水等引发地下水位大幅变化及矿山采空。诱发崩塌、滑坡地质灾害的主要因素是集中性强降雨。同时,与山体植被破坏、采矿、修路、切坡建房等有关。
二、地质灾害趋势预测
1.降水趋势预测
据市气象台第0901期《气象情况反映》预测:2009年我市汛期(4~6月)雨量略偏多,为660~800mm(多年均值660mm)。由于降水时空分布不均,部分地区可能发生洪涝或内涝,汛期结束期全市略偏早,在7月初。
2.地质灾害趋势预测
根据我市地质环境条件,历年汛期地质灾害发生情况及其与降雨的关系,结合气象部门对今年汛期(4?6月)降水趋势的预测,2009年我市崩塌、滑坡、泥石流(简称崩、滑、流,下同)地质灾害的数量、规模及危害在总体上略超常年水平,且要高于2008年,地面塌陷接近常年。
(1)我市地质灾害易发区,降水集中期可能形成分布较为集中、数量较多、规模不等的群发性崩、滑、流灾害。将主要发生在安源区五陂湘东区白竺、莲花县荷塘、神泉崩、滑、流易发区和上栗、芦溪崩、滑、流次易发区。
(2)崩、滑、流地质灾害主要发生时段为4-7月,特别是5月下旬到7月上旬降水集中期。在集中降水时段,当连续降水达到150毫米或日降水100毫米以上时,崩、滑、流灾害将可能发生。当连续降水达到200毫米或短时间(日或数小时)降水150毫米以上时,崩、滑、流灾害将很容易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