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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卫生厅办公室关于做好叶酸采购发放工作的通知

江苏省卫生厅办公室关于做好叶酸采购发放工作的通知
(苏卫办社妇〔2009〕9号)


各市卫生局:

  按照《江苏省农村妇女增补叶酸预防神经管缺陷项目管理方案》,我厅已完成项目所需叶酸的招标采购工作,并会同省财政厅下达了省级项目补助资金。为确保项目实施效果,各地要坚持质量优先、价格合理的原则,以辖区市为单位,在省招标确定的叶酸产品中选择1-2个产品使用。

  叶酸的购买(包括资金结算)以县(市、区)为单位统一进行。各县(市、区)根据所属辖区市选定的叶酸产品,按省招标确定的价格,由指定机构统一与叶酸供应商签订购买合同,并按基本药物招标采购规定统一结算费用,不得与供应商另行商定叶酸产品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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