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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12315咨询申诉举报受理处理的暂行意见》的通知

  (二)保障畅通,网络支撑。各地应确保12315申诉举报电话线路数量及接听人员席位与当地咨询、申诉、举报量相适应,确保畅通,不足时要及时增加。要建设12315短信受理平台,不断健全12315信息化网络系统,建立纵向贯通、横向相连的信息分流渠道。
  (三)即时分流,快速反应。对受理的咨询、申诉、举报, 12315受理机构应当准确辨识案件类型,并按照职能、效能、便民的原则即时分流,确保受理的每一条咨询、申诉、举报信息都能快速、准确地分流并处理到位。
  (四)公正处理,按时反馈。12315咨询申诉举报处理人员要严格依法办事。如有正当理由认为存在影响公正处理因素时,当事人均可要求相关人员回避。对举报人的有关信息,要严格保密,切实维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对12315申诉举报案件,应当在办结后两个工作日内向申诉举报人反馈结果。
  (五)汇总分析,服务延伸。省、市两级12315机构要及时汇总分析辖区12315咨询申诉举报信息,并定期公布分析报告;要适时发布维权动态信息,针对突出问题,发布消费警示、提示,积极开展消费宣传教育和消费引导工作。
  二、以反映人民群众诉求为己任,全力以赴做好12315咨询申诉举报受理工作
  (一)坚持受理方式的多样性,保证群众方便
  1、 12315受理工作,通过接听12315专用电话、接收短信、传真、电子邮件、来信、来访等方式进行。12315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接待咨询、申诉、举报要热心、诚心、耐心,有问必答,有诉必接,答复准确。
  2、12315申诉举报电话专号专用,只能用于12315受理工作。12315电话受理工作实行“省局监督和汇总分析、市局受理调度”的工作机制。
  3、不通过12315专用电话进行的咨询、申诉、举报,按照方便群众的原则,由直接接待的12315机构受理、分流。
  (二)加强对受理人员的选任和培训,强化受理程序要求
  1、12315受理工作要由专职人员进行,受理人员要经过专门培训、具有娴熟的业务技能和相关知识。
  2、进行咨询申诉举报受理,要询问并准确记录当事人的姓名及联系方式,当事人不愿意透露的,应当如实注明;要尽可能了解所反映问题的具体内容和线索,重要情况、情节要复述确认。
  3、属于咨询和受理范围以外的群众诉求,要注意做好解释工作,引导其向有关部门反映或向其推荐别的解决途径。
  三、以人民群众满意为目标,尽职尽责做好12315咨询申诉举报处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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