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导组成员由省局各处室(队)主要负责人共同组成。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纪检组监察室主任韩海生同志担任。各成员单位要按照明确分工、各负其责、协调一致、狠抓落实的原则,抓好本部门和系统内对口单位的政风行风评议工作,按照要求加强督促检点,抓好贯彻落实。
省工商局政风行风评议工作监督举报电话:0351-7680356;监督举报信箱:shanxijijianzu@126.com。
三、评议内容和重点
(一)评议内容
1、完成各级政府工作目标责任制的情况。按照安排部署,完成各部门的重点工作任务。
2、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情况。各级工商部门要以关注民生、改进作风为主线,从解决具体问题入手,围绕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进一步加大治理力度,坚决纠正漠视群众疾苦、与民争利的行为,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注重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主要包括工作纪律松弛,服务态度生硬,“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的问题;敷衍塞责、推诿扯皮、效率低下的问题;办事不公、暗箱操作的问题;执法行为不规范、越权执法的问题;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
3、创优发展环境的情况。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山西省委关于加强领导干部党性修养大力树立和弘扬良好作风的意见》、《
山西省人民政府关于改进机关作风优化政务环境全面提高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的决定》(晋政发[2006]18号)、《行政机关及工作人员行政过错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及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等具体制度的执行情况,切实解决在执法和行政过程中存在的“权钱交易”、“不给好处不办事”等问题。
4、依法履行职责的情况。各级工商部门要建立和完善收费公示制度,切实解决搭车收费、乱罚款、乱评比达标等问题,切实加强对相关市场中介组织的监管。
5、纠正损害群众消费权益的情况。各级工商部门要建立和完善行为准则和道德规范,推进文明诚信建设和道德规范建设,努力从源头上防止各种不正之风。
6、严格财务管理的情况。要严格按照有关法规加强财务管理,切实解决违反财经纪律设立“小金库”、乱收乱支、坐收坐支等问题。
7、加强行业作风建设的情况。要建立和完善党组统一领导、部门各负其责、纪检监察机关组织协调、纠评建相互促进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在规范日常评议工作的基础上,强化日常监督,推行“政风行风问题督办卡制度”,通过督导检查、明察暗访、通报情况、督促整改等活动,推动工商部门政风行风建设。要建立和完善多种媒体相互配合的联运机制,创新“政风行风热线”、“政风行风面对面”、“政风行风网站”的工作形式,形成共同解决群众问题的合力。要建立和完善以群众满意为标准的评价机制。通过完善“热线”、“面对面”功能,确保受理群众诉求无障碍。通过完善快速反应机制,确保解决群众反映问题不拖延。通过完善督办反馈机制,确保调查处理结果不延误。通过完善跟踪回访机制,确保处理结果不留遗憾。要建立和完善不断创新的长效机制,坚持民主评议与纠风专项治理工作相结合,通过解决重点问题,推动专项治理不断深入;坚持民主评议与政务公开相结合,推动各项工作公开透明,确保权力规范运行;坚持民主评议与创建人民满意的政府部门和行业相结合,推动工商部门更加关注民生,解决老百姓反映的突出问题,为群众办实事办好事。
(二)评议重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