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山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申报2008年度山西省百强民营企业的通知

山西省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申报2008年度山西省百强民营企业的通知


各市、太原高新区、经济区工商局,各市民(私)营企业协会,各有关企业:

  为鼓励支持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根据山西省工商局、省民协晋工商企字[2007]63号文“每年进行一次山西省百强民营企业认定”要求,按照山西省民营企业协会年度工作安排,现开始申报2008年度山西省百强民营企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推荐申报条件

  推荐、申报、认定程序原则上按照2007年3月20日山西省工商局、省民营企业协会《山西省百强民营企业认定实施方案》(晋工商企字[2007]63号)要求进行。

  凡在山西省境内依法注册并通过2008年度工商企业年检的民(私)营企业均可申报。候选企业原则上应具备2008年度营业收入或销售收入一亿元以上,年度缴纳利税100万元(包括政策性减免税)以上,且无重大安全生产事故和无重大环境污染事件发生。认定时,按照企业基本运行指标、创新性和社会公益事业三项指标分数排队,前100名为山西省百强民营企业。

  二、申报方式

  认定评选活动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企业申报和协会推荐相结合的方法,本着自愿参加,不收费的原则,申报企业如实填写《山西省百强民营企业认定申报推荐表》,可由企业所在民(私)协会推荐上报,企业也可以通过网上直接申报。申报时间从即日起到2009年9月30日止。

  三、要求

  开展山西省百强民营企业评选认定是全省工商系统的一项重要工作。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宣传。目前企业年检正在进行,要结合企业年检,把本地区有影响有实力的民营企业推荐上来。各申报企业要认真如实填写申报表数据,按时上报。

  评选结果在新闻媒体公布宣传并发给山西省百强民营企业荣誉证书,作为有关部门支持和帮助企业发展、提供优惠和政策扶持的参考依据。优先推荐中国驰名商标和省著名商标,优先评选先进模范,优先提供优惠服务。《山西省百强民营企业认定推荐表》可以从山西红盾网上下载。

  网上申报电子邮箱:sxsmsx@163.com

  联系人:霍雅莎 王鹏

  电话: 7680155    传真:7680129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