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漳州市机电投资有限公司单身公寓土地使用权补办出让手续的批复
(漳政地〔2009〕52号)
漳州市国土资源局:
你局《关于漳州市机电投资有限公司单身公寓补办出让手续的请示》(漳国土资〔2009〕92号)悉。经研究,同意漳州市机电投资有限公司位于芗城区延安北路与腾飞路交叉口、国有土地使用证号为漳国用(2002)字第42755号的部分国有土地使用权面积1807.61平方米补办出让手续。其用地范围以补办出让用地地形图红线各角点坐标值为准,核定收取土地出让金纯收益973122元人民币,土地使用年限自土地使用权出让获准之日起算:商业用地40年、居住用地70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