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龙海市锦江道东段三宗城市建设储备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方案的批复
(漳政地〔2009〕54号)
龙海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市区锦江道东段三宗城市建设储备用地商住项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方案的请示》(龙政综〔2009〕87号)悉。经研究,原则同意你市关于锦江道东段三宗城市建设储备用地商住项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的方案。拟挂牌出让三宗地使用权已经漳州市人民政府以漳政地〔2009〕35号文批准收回,总用地面积4.8643公顷,土地使用用途为商住用地。
你市公开挂牌出让商住用地应根据《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房地产开发用地管理的通知》(闽政〔2006〕4号)及《福建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
福建省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交易管理办法〉的通知》(闽国土资综〔2002〕236号)的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