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漳州市漳糖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办理福建糖业股份有限公司改制时剥离的原福建省漳州糖厂国有土地用地手续的批复
(漳政地〔2009〕58号)
漳州市国土资源局:
你局《关于漳州市漳糖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办理福建糖业股份有限公司改制时剥离的国有土地用地手续的请示》(漳国土资〔2009〕77号)悉。经研究,同意依法收回原福建省漳州糖厂土地使用证号为漳国用(99)字第30228号的部分国有土地使用权面积69791.85平方米,并将该国有土地使用权划拨给漳州市漳糖资产经营有限公司(含:绿地面积20351.5平方米,公共道路面积32147.91平方米;不含:已办证的房改房部分土地面积18414.31平方米)。其用地范围以用地地形图红线各角点坐标值为准。
该项目用地属行政划拨,未经批准不得改变土地使用用途,其土地使用权不得转让、出租、抵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