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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人民政府批转芗城区人民政府国家高速公路网厦成高速公路芗城段征地拆迁安置补偿方案的通知

  厦城高速公路(城段)建设用地征迁补偿综合平衡单价表一
  (土地、建筑物及附属物)

名称

类别

单位

标准(元)

备注

土地

不分地类

45000

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

建    筑    物

框架结构

平方米

850

不含宅基地补偿费

混合结构

平方米

730

不含宅基地补偿费

石结构

平方米

560

不含宅基地补偿费

砖木结构

平方米

450

不含宅基地补偿费

土木结构

平方米

0

不含宅基地补偿费

建筑附属物

饮水井

1000

 

家庭小水塔

250

 

家庭化粪池

500

 

沼气池

2500

 

生产蓄水池

500

 

围墙

平方米

100

 

埕地

平方米

45

 

房屋基础

平方米

160

混凝土结构

平方米

90

条石结构

牛舍、猪舍、鸭舍、柴火间、厕所等及简易搭盖

平方米

130

混凝土(石)板

平方米

90

砖(石)木

平方米

50

竹架油毡

平方米

25

无顶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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