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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09年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夏令工作时间的通知
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2009年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夏令工作时间的通知
(政办发〔2009〕9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
2009年6月1日起至9月30日,市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时间安排如下:
上午:8∶00-12∶00
下午:3∶00- 6∶00
实行夏令工作时间后,每周二、四晚上各安排2小时30分钟开展政治或业务学习。
中央、省驻漳各单位可参照我市市直机关工作时间作出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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