饮用水源地污染整治投资2294万元,设置水源保护区标志和宣传牌投资10万元,建设隔离设施投资62万元,上述三项总投资2366万元。
配套资金由市、县负责筹集。
(二)九龙江流域水环境整治
工作目标:九龙江全流域省控监测断面水域功能区达标率达到90%。
具体内容:按照省政府有关要求及流域整治计划实施。
二、进度安排
九龙江流域水环境整治进度按省政府有关要求及流域整治计划推进。
(一)2009年第一季度
市环保局根据地方政府意见,编制办实事项目的具体实施方案,征求市直有关部门和各县(市、区)政府意见。
(二)2009年第二季度
根据省环保局关于为民办实事项目的要求,市环保局编制具体实施方案,明确各项目的进度要求、责任部门、经费落实情况,报市政府同意后予以印发。
相关各县(市、区)完成辖区内水源保护区标志牌和围网的招投标工作,并全面开展标志牌和围网的建设。同时,完成漳州第二水厂饮用水源保护区内1座违章建筑,漳浦2家养猪场和15家养鸭场,长泰4家养猪场,南靖5家养猪场、3家养鸭场和2个塑料厂,诏安4家养猪场的拆迁;完成华安污水管网3000米的铺设;诏安沈寨村退果还林648亩。
(三)2009年第三季度
各县(市、区)完成辖区内水源保护区标志牌和围网的建设。市环保局牵头组织中期抽查。
(四)2009年第四季度
市环保局组织对进展滞后的项目进行重点督察。
11月,所有项目全面完成,各县(市、区)收集有关项目资料,对项目进行验收,上报项目总结。
12月上旬,市环保局组织抽查各地办实事项目完成情况,编制总结报告送市政府审定后,上报省环保局。
三、主要措施
(一)明确部门分工
该项为民办实事项目的主办单位为:市环保局,各县(市、区)政府;协办单位为:市财政局、国土资源局、水利局、建设局、农业局、卫生局、林业局。
市环保局负责编制项目实施方案、协助筹集省级补助资金,组织项目实施的中期和年终检查,协助市招标办完成辖区水源保护区标志牌和围网建设的统一招标。
各县(市、区)政府负责本辖区各具体项目的组织实施,筹集项目建设资金,明确责任单位,落实项目进度,确保项目按时保质保量完成。
其他市直有关部门作为协办单位,做好相关工作,具体职责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