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09年饮用水源保护与流域整治为民办实事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漳政办〔2009〕13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单位:
省委、省政府将“加强饮用水源保护与流域整治”列为今年为民办实事项目。根据《中共福建省委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2009年为民办实事工作的通知》(闽委〔2009〕13号)的要求和《福建省环保局关于印发加强饮用水源保护与流域整治为民办实事项目实施方案的函》(闽环保水〔2009〕17号)的部署,我市列入的项目主要为饮用水源地周边污染源整治工作。为进一步保护饮用水源,保障群众饮水安全,确保该为民办实事项目的顺利推进,制订出饮用水源地整治项目实施方案。各县(市、区)、市直各有关单位务必根据实施方案,制定具体工作措施,切实加强领导、落实责任,确保按时完成整治任务。
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九年五月二十九日
2009年饮用水源保护与流域整治为民办实事项目实施方案
一、项目名称
(一)饮用水源保护
1、县级以上饮用水源地污染整治
工作目标:重点整治10个县级以上饮用水源地周边污染源;拆迁或关闭水源保护区内所有排污单位。
具体内容:搬迁或关闭市第二水厂等水源地周边的排污单位(包括工矿企业和畜禽养殖场)(详见附表1)。
2、饮用水源保护区规范化建设
工作目标:规范设置1个县级水源地水源保护区标志和宣传牌;建设总长2.5公里的隔离设施。
具体内容:
(1)设置水源保护区标志和建设隔离设施
根据技术规范设置南靖县象溪水源保护区标志牌1个和宣传牌6个;隔离带和围网需建设三段:市第二水厂水源地1000米,长泰县大枋水源地500米,南靖县象溪水源地1000米(详见附表2、3)。
(2)标志牌和围网的规格、材质要求
材质要求
遵循耐久、经济的原则,标志牌应采用合成树脂类板材,也可采用大理石等材质;隔离网应参照高速公路隔离网设计,宜采用浸塑电焊网。
标志牌规格
界碑:宽1.2米,高1.6米,厚度无具体要求。颜色采用绿底、白边,图案背景和文字为白色。
宣传牌:规格及颜色可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自行设计。
3、经费预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