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防震减灾工作的意见
(漳政综〔2009〕8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漳州、常山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单位:
漳州市地处我国东南沿海带,历史上曾发生两次6级以上陆地地震,是福建省内陆地震活动较活跃的地区。2007年以来,我市地震活动呈现较为活跃和增强的态势, 2007年6月12日、2008年7月5日分别在华安县、长泰县发生4.0级、4.6级地震。今年5月1日,新修订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以下简称
《防震减灾法》)正式实施。经国务院批准,从今年起每年5月12日为国家“防灾减灾日”。现根据
《防震减灾法》和“防灾减灾日”有关通知精神,结合我市震情形势,就进一步加强我市防震减灾工作提出如下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深入开展防震减灾知识宣传教育
要健全防震减灾宣传教育网络和公共服务体系,大力培育防震减灾科普队伍,充分发挥大众传媒、文化艺术和科普基地等宣传教育作用,深入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提升社会公众的防震减灾综合素质。
(一)建立防震减灾宣传长效机制。各级各有关部门要利用多形式、多渠道,广泛、持续地进行防震避险宣传教育,并联合宣传、广电、教育等部门通过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在“5·12”“防灾减灾日”等重要时段定期开展防震减灾集中强化宣传。要组织开展防震减灾知识“进机关、进学校、进社区、进厂区、进乡村”活动,进一步加强对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大中小学以及广大农村地区民众的防震减灾知识宣传教育,各级党校、行政学院要把防震减灾知识、
防震减灾法纳入培训内容,推进防震减灾科普教育基地和科普示范学校建设,不断增强全社会防震减灾意识。
(二)要将防震减灾教育纳入中小学安全教育内容。每学期开学后,教工委、教育局要督促各大中小学校集中组织宣传教育活动,做到每个班级有一幅防震减灾知识挂图、两套防震减灾科普宣传书籍和音像资料,每所学校开展一场防震减灾知识讲座,组织一次防震减灾知识竞赛活动,举办一次地震应急疏散演练。全市中小学地震安全教育使用统一的有关教材,做到课时有保证、演练有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