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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新增中央投资项目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的通知

  发现问题要及时整改到位。有关行业主管部门在监督检查中发现问题要及时发出《整改通知书》,限期整改,并将整改情况报送同级新增中央投资项目管理和监督检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上级主管部门。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在《整改通知书》或整改通报发出后一个月内100%整改到位。
  对前阶段省、市督查中发现的一些问题,如有的地方落实中央政策力度不够,项目前期准备不充分,工作进展缓慢;有的地方配套资金与中央投资计划要求不一致,个别地方用新增投资还旧账;有的地方项目管理不够规范;有的地方配套资金不落实,影响了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有的项目存在财务管理不严格,招标投标不规范等问题。各级、各部门要对整改情况进行“回头看”,重点加以防范,确保工程项目建设依法合规进行。要在保证质量和建设资金安全的前提下,加快项目实施进度,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
  六、进一步畅通信息沟通渠道
  各级、各部门要建立有效的联系沟通制度和工作衔接机制,搞好协调配合,实现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信息互通。要建立定期沟通、不定期沟通和及时沟通的机制,纪检监察、发改、财政、审计和行业主管部门应及时相互通报监管信息。

  附件:漳州市新增中央投资项目管理和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名单

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二○○九年六月六日

  附件
漳州市新增中央投资项目
管理和监督检查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谢毅泰(市政府副市长)
  副组长:王天辉(市政府副秘书长、办公室主任)
  杨明元(市发改委主任)
  庄洲全(市纪委副书记、市监察局局长)
  沈志平(市财政局局长)
  蔡耀明(市审计局局长)
  成 员:陈仕雄(市经贸委主任)
  巫汉平(市建设局局长)
  吴 敏(市安监局局长)
  陈水树(市水利局局长)
  黄建平(市林业局局长)
  李 华(市卫生局局长)
  翁 福(市教育局局长)
  陈跃鸿(市规划局局长)
  郭进福(市国土局局长)
  黄建化(市环保局局长)
  杨智伟(市政府办纪检组组长)
  刘亚良(市纪委常委、市行政服务中心副主任)
  邱黎明(市农业局副局长)
  林 青(市发改委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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