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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收回锦江道东段旧城改造一期DEF地块土地使用权的批复

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收回锦江道东段旧城改造一期DEF地块土地使用权的批复
(漳政地〔2009〕81号)


龙海市人民政府:
  你市《关于收回龙海市锦江道东段旧城改造(一期)D、E、F三宗国有土地的请示》(龙政综〔2009〕146号)悉。经研究,同意依法收回龙海市石码镇锦江道东段旧城改造一期D、E、F地块土地使用权总面积42076平方米(其中: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面积30473平方米,城市国有土地使用权面积11603平方米),作为龙海市城市建设储备用地。其用地范围以用地地形图红线各角点坐标值为准。
  具体用地手续由龙海市人民政府及各有关部门按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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