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完善村集体财务计算机网络监管工作。各地要按照《省委组织部、省民政厅、省财政厅、省农业厅关于推行农村集体财务计算机网络监管工作的意见》(闽委组综〔2008〕2号)的要求,逐步完善农村集体财务计算机网络监管工作。一要统一财务监管软件,畅通互联监管平台。二要设置会计电算化记账、职能部门监管、村民财务公开查询等系统登录权限,确保各项监督管理职能的实现。三要逐步将村集体资产资源台账、项目招投标、物质采购、合同审查等资产资源管理情况以及农村集体“三资”监管机构的工作职责、工作流程等全部录入计算机监管系统,实现农村集体“三资”计算机网络监管。四要建立一套农村集体财务计算机网络监管制度,包括计算机管理及网络安全制度、网络及硬件设备维护制度、电算化会计档案管理制度,会计数据录入、备份、保密制度等,实现对农村集体“三资”的科学管理。
3、加强农村集体资产资源招投标管理。各地要根据实际情况,明确规定相应数额的农村工程项目、大宗物品采购以及村集体资产产权交易、资源开发利用等,必须实行公开竞价和招投标。各乡镇要按照《
福建省招标投标条例》等相关政策法规,规范招投标监管服务中心建设,对农村招投标活动实行统一规范管理,统一提供活动场所、信息发布、技术咨询和集中办公等服务,实行“零收费”。招投标活动要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组织招投标时应有一定名额的村民代表到场监督,招投标结果要及时向村民公开。同时,要发挥乡镇经济合同审核服务中心的作用,推广规范的合同文本,指导中标方和招标方依法签订规范性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加强对合同履行情况的监督,保证合同履约。
4、建立健全管理制度。一是完善集体资金管理制度。建立完善村集体财务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银行账户、银行存款、债权债务、票据使用和会计档案管理;完善现金管理、财务预决算、开支审批等制度,严格控制非生产性开支。二是完善集体资产资源管理制度。围绕农村集体资产产权界定、台账管理、资产评估、资产报告等,建立健全资产资源管理配套制度。
5、建立健全监督制度。一是完善民主决策制度。要完善村民会议、村民代表会议等民主议事制度。凡属村务管理的重大事项以及农民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的处理,都应提交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决定。二是完善村务公开民主理财制度。要把加强“三资”管理作为当前做好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工作的重要内容,抓住规范公开这一关键环节,提高公开质量,增强监督实效;完善村民民主理财制度,强化民主理财监督管理职责,充分发挥民主理财的监督作用。三是健全农村财务审计制度。对农村集体“三资”管理使用情况进行常规审计和重点审计,并列入村主干任期和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的重要内容。对查出有问题的,综合采取行政、司法等手段,依纪依法予以惩处。四是建立责任追究制度。根据《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及其他有关规定,强化对违反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制度行为的责任追究,加大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力度,坚决防止和纠正贪污、挪用、侵占集体资金以及擅自处置集体资产资源等侵害群众利益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