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漳州市开展农村集体资金资产资源清理整顿工作方案的通知

  三、清查范围
  本次清理整顿的范围,是指归村、组集体所有的资金、资产、资源,包括集体所有的土地和法律法规规定属于集体所有的森林、山岭、荒地、滩涂、水面等自然资源;集体所有的各种流动资产、农业资产、长期投资、固定资产和其他资产。
  四、方法步骤
  村集体“三资”清理整顿工作从今年7月开始启动,力争在今年年底前完成,确实完成不了,要确保在2010年4月底前全面完成。清理整顿工作主要分五个阶段进行。
  (一)组织发动阶段
  1、成立机构。各县(市、区)政府要成立农村集体“三资”清理整顿工作领导小组,抽调有关人员组成专门的工作班子集中办公;各乡镇也要成立由党政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农村集体“三资”清理整顿工作领导小组,切实加强对农村集体“三资”清理整顿工作的组织协调和工作指导。
  2、制定实施方案。各县(市、区)、乡镇要根据本《方案》,制定切合本地实际、可操作的农村集体“三资”清理整顿工作实施方案。
  3、召开会议动员部署。各县(市、区)、乡镇要召开农村集体“三资”清理整顿工作会议,对清理整顿工作进行动员部署。
  4、做好宣传发动。各级各有关部门要通过召开会议,利用广播、电视、报纸、宣传栏、村务公开栏等宣传载体进行深入宣传发动,营造清理整顿的浓厚氛围。
  (二)清查摸底阶段
  1、清查摸底。各乡镇要按照清理整顿的范围和重点,根据农业部《农村集体资产清产核资资产所有权界定暂行办法》和《农村集体资产所有权登记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组织村对集体“三资”进行全面的清理登记,填报各种清查摸底表格,全面摸清底子。
  2、登记汇总。对各村清查摸底的情况,各乡镇要组织有关人员协助村进一步核实,防止漏清漏登漏报,然后分类进行登记汇总。
  3、张榜公布。核实汇总后,各村要通过公开栏等形式,将清查摸底情况如实向群众公布,接受群众监督。
  (三)整改完善阶段
  1、核查分析。对各村汇总上报的“三资”清查摸底情况,各乡镇要组织精干业务人员逐项进行核查分析,查摆存在的问题。对各类资产资源,要依法界定权属,明晰所有权。对已处置的资产资源,重点审核合同是否依法依规、合理合法,要件是否齐全规范,承包金是否及时上缴;对未处置的资产资源,要在核实基础上,查明情况,理清权属,建立台账。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