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深入开展“三合一”场所火灾隐患整治行动的紧急通知
(东府办〔2009〕79号)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
2009年5月21日上午7时30分许,汕头市潮阳区谷饶镇上堡社区五片一栋四层半楼的家庭作坊发生重大火灾事故,导致13人死亡、4人重伤。经初步调查,该家庭作坊属无证无照非法生产经营单位,是典型的集生产经营、储存和住宿为一体的“三合一”场所。5月24日,省政府办公厅下发了紧急通知,要求各地各部门深刻吸取这一重大火灾事故教训,从即日起在全省范围内开展“三合一”场所火灾隐患专项整治行动。为坚决预防和遏制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发生,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结合我市实际,就在全市范围内开展“三合一”场所火灾隐患整治行动的有关要求紧急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周密部署专项整治工作
市委、市政府历来高度重视消防安全隐患整治工作,一直把“三合一”场所作为消防安全重点隐患整治对象。鉴于我市的“三合一”场所一般都是“三小”场所(小作坊、小商铺、小娱乐场所),我市于2007年开展了为期一年的“三小”场所、出租屋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在此基础上形成并下发了《东莞市“三小”场所、出租屋消防安全监管长效机制工作方案》(东府办〔2008〕26号),并于今年初再次下发了《东莞市2009年消防安全隐患整治工作方案》(东府办〔2009〕47号),在全市营造了空前的消防安全隐患整治高压态势,取得了比较显著的成效,确保了全市火灾形势总体稳定。但从近期开展的消防安全督导中发现,一些干部和管理人员对消防安全存在思想麻痹和工作疲态,个别地区日常消防监管有所放松,已经建立的长效机制未能得到坚决执行,隐患排查治理不够彻底,部分突出问题屡经整治后出现反弹。
市政府要求,各镇(街道)、各部门要立即行动起来,从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深刻认识“三合一”场所火灾隐患的复杂性和危害性,深刻理解整治“三合一”场所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深刻吸取火灾事故血的教训,在我市已经部署开展的消防安全隐患“四个专项整治”基础上,迅速组织对本地区、本系统、本行业管辖的“三合一”场所开展整治行动,以坚定的决心、铁腕的手段、有力的措施、统一的行动,严厉打击各类违法违规生产行为,彻底消除“三合一”场所火灾隐患。
二、健全组织,完善机构,深化落实整治监管长效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