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经济贸易局关于开展2009年第二批东莞市清洁生产企业现场审查的通知
(东经贸〔2009〕227号)
各镇(街)经贸办、有关企业:
为加快推进我市清洁生产工作,落实节能减排要求,根据《
清洁生产促进法》、《
清洁生产审核暂行办法》、《关于印发<东莞市清洁生产审核验收暂行办法>的通知》(东经贸〔2008〕178号)等有关规定,我局决定对申报2009年第二批东莞市清洁生产企业进行现场审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7月21-23日(具体安排详见附件)。
二、现场审查内容
(一)企业基本情况
清洁生产审核报告质量;组织机构及员工培训情况;法律法规及规章制度执行情况;文明生产、厂容厂貌;“三废”处理设施是否完好,达标排放。
(二)资源能源利用情况
原、辅材料的选择;原材料利用率;综合能源消耗量;单位产品能源消耗量;单位产品水消耗量。
(三)生产过程(工艺)及产品情况
生产技术及工艺先进性;技术改造;科技含量及清洁生产技术使用;产品是否符合清洁生产要求;产品生产过程是否符合环保要求;产品是否具有环保标志。
(四)污染物产生排放情况
“三废”的产生量;“三废”的排放指标。
(五)环境管理情况
是否按照ISO14001要求建立并运行环境管理体系;“三废”资源综合利用率;生产过程环境管理;持续清洁生产。
现场审查后,专家组将现场进行点评、总结、反馈有关建议。本批清洁生产企业现场审查结束后,市经贸局将会同专家组集中对现场审查的结果进行认定。
请有关企业高度重视,积极配合,认真做好有关材料的准备。
联 系 人:湛得安
联系电话:22239982,15992883588
二OO九年七月十日
附件:
2009年第二批东莞市清洁生产企业现场审查安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