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收回漳州信地房地产有限公司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批复
(漳政地〔2009〕210号)
芗城区人民政府:
《芗城区人民政府关于收回漳州信地房地产有限公司建设用地的请示》(漳芗政文〔2009〕217号)悉。根据漳州市人民政府〔2007〕79号专题会议纪要精神,经研究,同意依法收回漳州信地房地产有限公司土地使用证号为漳芗国用(2009)第00298号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面积139110平方米。收回的用地范围以用地地形图红线各角点坐标值为准。
具体用地手续由芗城区人民政府及各有关部门按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