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东山县环岛路冬古段南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挂牌出让方案的批复
(漳政地〔2009〕214号)
东山县人民政府:
《东山县人民政府关于东山县环岛路冬古段南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挂牌出让方案的请示》(东政综〔2009〕112号)悉。经研究,原则同意东山县人民政府关于环岛路冬古段南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公开挂牌出让的方案。拟出让地块面积11168平方米,已经福建省人民政府以闽政地〔2009〕15号文批准农转用并征收为国有建设用地,土地使用用途为工矿仓储-工业用地(农副产品加工业*水产品加工)。
你县公开挂牌出让上述地块应根据《全国工业用地出让最低价标准》(国土资发〔2006〕307号)、《福建省工业项目投资强度与用地规划控制指标》及《福建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
福建省国有土地使用权挂牌交易管理办法〉的通知》(闽国土资综〔2002〕236号)等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