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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北京国际汉语学院变更办学地址的批复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关于北京国际汉语学院变更办学地址的批复
(京教函[2010]25号)


北京国际汉语学院:
  你校《关于变更北京国际汉语学院住所的请示》(汉院文﹝2009﹞09号)收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等有关规定,经研究,同意你校办学地址由北京市海淀区圆明园西路18号迁至北京市朝阳区安慧北里逸园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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