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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切实做好2009年年末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陕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切实做好2009年年末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陕安监管发〔2009〕108号)


各设区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在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经过全省非煤矿山安全监管人员和全体从业人员的共同努力,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形势保持了基本稳定、趋向好转的良好态势。今年1-9月份、共发生生产安全死亡事故25起,同比减少8起,下降24.24%;死亡28人,同比减少17人,下降37.78%,占年度死亡控制考核指标的35.90%。截至目前,全省非煤矿山行业未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但是,非煤矿山小矿山多、安全生产基础薄弱、员工安全意识不强的现状并没有根本改变。由于生产作业现场安全设施、安全管理不到位,作业人员违反操作规程和安全管理制度仍然是导致事故的主要因素。为了切实做好年末非煤矿山安全生产工作,防范重特大事故,现就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在全省范围内集中开展地下矿井专项整治

  年末气温下降,生产任务重、工作头绪多,是矿山安全生产事故多发季节。为了防范中毒窒息、冒顶片帮、机械伤害等重特大事故,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的要求,从现在起到年底前在全省范围内集中开展地下矿井专项整治。本次整治以企业自查自改为主,市、县安全监管部门督查检查,省安全监管部门督导抽查。整治的重点为:矿井通风系统、提升运输系统、防排水系统,作业现场管理、员工安全教育等。各有关非煤矿山企业要切实加强领导,将专项整治工作与隐患排查治理和日常工作结合起来,从矿井生产系统的实际着手,突出重点工艺和重点环节,制定整治方案、落实人员开展自查和整治,凡有竖井、斜井提升设备的矿井,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机构按规定要求对设备进行检测;凡是独头掘进的巷道要有完整的局部通风设施,加强局部通风;凡是有大面积采空区的矿井,对采空区要落实监控措施,对作业面要加强地压管理,完善作业现场安全设施。

  二、持续开展“三项行动”,打击违法违规行为

  继续推动“三项行动”向纵深开展,严厉打击金属非金属矿山开采企业、尾矿库,石油天然气开采、管道运输企业,冶金、有色冶炼、建材企业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开展“三项行动”“回头看”,严防违法违规行为死灰复燃;深入隐患排查治理,及时开展隐患整改验收检查工作,加大隐患整改行政执法力度,彻底治理事故隐患;及时总结和推广“三项行动”经验,发现和解决行动中存在的问题,将非煤矿山及相关行业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经常化,制度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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