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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中办国办通知精神高度重视并切实做好2010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陕西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转发《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中办国办通知精神高度重视并切实做好2010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陕安委办发〔2009〕52号)


各设区市安全生产委员会,省安委会有关成员单位:

  现将《国务院安委会办公室关于认真贯彻落实中办国办通知精神 高度重视并切实做好2010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安委办明电[2009]97号)转发给你们,请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一是要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落实安全责任。要紧密结合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实际,加强领导、周密部署、精心组织,进一步落实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安全监管责任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结合节日特点,有针对性地制定工作方案,认真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及时整改事故隐患,确保安全生产。

  二是要切实抓好重点行业(领域)安全生产。重点排查煤矿、金属非金属矿山和尾矿库、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爆器材等重点行业(领域)的事故隐患,对排查发现的隐患,要跟踪治理,逐一整改销号。要充分发挥群众监督的作用,动员、鼓励全社会关注和参与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同时要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行为,有效防范各类生产安全事故。

  三是要突出抓好交通运输和人员密集场所安全监管。认真贯彻12月16日全省冬季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认真、及时排查治理隐患,防范交通事故发生。要针对冬季雨雪大雾天气和节假日人流集中等特点,制定科学周密的春运工作方案,合理安排运力,及时疏导旅客,确保春运安全有序。要加强节日期间各类群众性大型文化娱乐活动的安全管理,严格审批把关,按照“谁主办、谁负责”的原则,制定严格的安全保障措施和切实有效的应急预案,坚决防范拥挤踩踏等群死群伤事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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