沈阳市统计局厉行节约制止浪费的实施办法
(沈统办发〔2009〕11号 沈阳市统计局办公室)
为全面贯彻党中央提出的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总体战略部署,根据市委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转发的《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党政机关厉行节约若干问题的通知》(沈委办发[2009]9号)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以下实施办法。
一、充分认识厉行节约的重大意义
艰苦奋斗是我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历来得到高度重视。在金融危机蔓延的形势下,我市经济增长的内外部环境趋紧,要保证经济继续平稳较快增长,必须千方百计开源节流。既要积极推进各项产业的大力发展,又要坚决制止各种铺张浪费,努力节省一切不必要的开支。全局干部职工要认真学习并深刻领会文件精神,提高对厉行节约、反对奢侈浪费重大意义的认识。要把厉行节约作为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一件大事切实抓紧抓实抓好。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要以身作则,带头倡导节俭清廉的风气。广大党员干部要坚决抵制和克服各种贪图安逸、奢侈浪费、讲排场比阔气、吃喝玩乐的享乐主义,把反对奢侈浪费作为加强领导干部党性修养、树立和弘扬勤俭节约优良作风的一项重要内容。要在全局开展艰苦奋斗的传统教育,牢固树立厉行节约为荣、奢侈浪费为耻的风气,把勤俭节约的思想贯彻于统计工作的各个环节,使厉行节约成为每一名职工的自觉行动,为把我局建设成为节约型机关而共同努力。
二、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厉行节约是一项全局性的综合工作,必须加强领导,健全组织,落实责任,把厉行节约落实到每个部门、每个时期和每个工作环节。全局各个部门共同参加,局内各处室负责人作为本部门第一责任人,负责日常节约管理和监督工作。
局办公室负责制定及完善车辆管理、会议、文件、接待、办公设备、水电等方面的管理办法;人事处负责制定及完善因公出国(境)的管理办法;会计核算中心负责财务管理办法的制定并按照有关规定安排本年度经费预算及控制;机关党委负责对此项工作贯彻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并定期形成检查工作报告;局内各处室要结合本部门实际,全员动员,从一点一滴做起,在水、电、办公用品等管理使用上,时刻注意节约,坚决制止浪费。
三、严格控制各项行政经费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