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甘肃省卫生厅关于对上半年卫生重点工作进行抽查的通知

甘肃省卫生厅关于对上半年卫生重点工作进行抽查的通知
(甘卫函发[2009]172号)


各市、州卫生局:

  为贯彻落实全省卫生工作会议精神、推动全省卫生事业发展,省卫生厅决定于2009年7月对全省卫生重点工作进行抽查,抽查结果计入全年目标责任考核,目标责任考核结果与全年经费、项目安排挂钩。现将有关情况通知如下:

  一、抽查内容

  (一)人才建设。重点抽查市县卫生局是否制定了医疗卫生技术人员进修计划,是否完成了省里下达的省内外进修计划。人员缺少的地方可采取村医每周到乡镇卫生院上一天班、乡医每月到县医院工作一天的办法。全省人才建设的目标是每年向国外派300人进修,向省外派500人进修,省市两级医疗机构每年接受基层1000人进修。开展岗位竞赛、技术比武,市州举办西学中脱产班,每年不少于50人。推行护士人事代理制度,同工同酬。乡镇卫生院院长竞争上岗100%。

  (二)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项目是否按期完成任务。

  (三)新农合扩大门诊统筹试点按期完成试点任务。

  (四)疾控机构进医院。乡镇卫生院有2名公共卫生专干,县以上医院设公共卫生科,每周开展疾病谱排序和流行病学分析。乡以上医院门诊设咨询室。

  (五)免疫规划、降消项目、结核病防治、传染病直报按期完成任务。

  (六)中医药工作。落实城市医保和新农合中医报销标准提高10%,起付线降低20%。综合医院增加了对西医科室考核中药消耗量,中医药康复人数等考核指标。

  (七)建立并落实有奖举报制度、院务公开制度、医院之间病理、检查、化验结果共享制度、医疗事故月分析制度、医务人员每月观看警示片制度、医疗机构不良业绩记录制度、医务人员不良业绩记录制度、医德医风考核制度、重大传染病、食品安全、院内感染责任追究制度及重点工作月通报制度情况。

  (八)卫生宣传。省卫生厅公布的固定宣传标语上墙情况。

  (九)卫生统计工作。建立专职统计员和信息网络。

  二.抽查方法

 
 (一)各市、州负责汇总上报各县、区各项重点工作自查结果和统计数据。省卫生厅抽查核实数据真实程度。

  (二)采取随机抽点的方法选择所抽查县、乡、村。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