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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阳市林业局关于设立“护林员日”的通知

沈阳市林业局关于设立“护林员日”的通知


各区县(市)开发区林业(农林、农发)局:
  为宣传和表彰各级护林人员在保护森林资源工作中做出的突出贡献,进一步满足护林人员在工作、学习、生活中的物质和文化需求,市林业局决定,把每年的4月3日,定为“护林员日”。
  在“护林员日”期间,各级林业部门要开展慰问、宣传和教育活动。为护林员送温暖、解危难,宣传护林员的先进事迹,解决工作、学习、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和问题,提高护林员的地位和待遇,使护林员的工作引起全社会的高度重视和大力支持,为维护森林资源安全做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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