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封市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汴政办[2009]5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开发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开封市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九年五月十一日
开封市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实施方案
根据《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安全生产“三项行动”的通知》(国办发〔2009〕32号)、《
河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南省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豫政办〔2009〕71号)要求,市政府决定在全市开展安全生产执法行动、治理行动、宣传教育行动(以下简称“三项行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扎实开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加强安全生产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管理,推进“安全生产年”目标任务落实。加大安全生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建立规范的
安全生产法治秩序;深化安全生产专项治理,促进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强化安全生产监管监察,治理纠正违规违章行为,狠抓隐患排查治理,切实加强和解决安全生产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加强安全宣传教育,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增强全社会安全意识,提高广大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技能素质。通过开展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强化安全生产基层和基础管理,构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坚决防范遏制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发生,促进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二、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三项活动”的组织领导,市政府决定成立开封市安全生产“三项行动”领导小组。市委常委、副市长孙继刚任组长,市政府副秘书长孟献己、市安监局局长王新世任副组长,市总工会、监察局、发改委、建委、国资委、旅游局、安监局、公安局、商务局、交通局、财政局、教育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民政局、城管局、卫生局、文化局、广电局、工商局、气象局、司法局、环保局、国土局、工发局、农林局、农机局、质监局、供销社、物资集团、开封供电公司、开封移动公司、开封联通公司、市水利局、开封火车站等有关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