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肃省卫生厅关于举办全省甲型H1N1流感监测培训班的通知
(甘卫疾控函〔2009〕22号)
各市(州)卫生局,甘肃矿区卫生局,兰州铁路局劳卫处:
为做好全省甲型H1N1流感监测工作,定于2008年6月3日在兰州举办全省甲型H1N1流感监测培训班,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内容
1. 甲型H1N1流感疾病特征、疫情形势及我国防控策略;
2. 甲型H1N1流感监测方案(第一版);
3. 甲型H1N1流感病原学特点与实验室检测要点;
4.甲型H1N1流感流行病学调查和暴发疫情处理技术指南;
5.全国流感监测方案及相关要求;
6.流感样病例暴发疫情报告及调查处理指南《试行》;
7.甲型H1N1流感预防干预措施应用技术指南;
8.
甲型H1N1流感诊疗方案及院内感染控制;
9.甲型H1N1流感防控的疫源地消毒与个人防护;
10.流感监测哨点医院的工作要求;
11.甲型H1N1流感标本省内运送程序和要求;
12.流感监测网络实验室样本信息和数据录入。
二、培训时间
2009年6月3日报到,4-5日培训,6日离会。
三、培训地点
兰州战友宾馆(兰州市定西路252号)。
四、参加人员
各市(州)、甘肃矿区及兰铁疾控中心(所)和已确定的国家级流感监测网络实验室的疾控中心负责流感监测管理、检测的相关人员;各市(州)综合医院和国家级流感监测哨点医院防保科或感染控制科负责流感监测的医生(见附件2)。
五、其它事项
(一)参会人员住宿、交通费用自理,食宿统一安排。
(二)各市(州)疾控中心负责将辖区内所有参会人员回执统一收集,于6月1日前,以电子邮件形式发送至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急传科(E-mail:gscdcjck@163.com)。
(三)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杨建军
联系电话:(0931)8272156(传真) (0931)3675111
附件:1.全省国家级流感监测网络实验室和哨点医院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