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陕西监管局关于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延安中心支公司志丹支公司、安塞支公司延期筹建的批复
(陕保监复[2009]193号)
中国平安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陕西分公司:
你公司《关于中国平安人寿延安中心支公司志丹支公司、安塞支公司延期筹建的请示》(平保寿陕[2009]91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公司延期筹建延安中心支公司志丹支公司、安塞支公司。
二、上述支公司筹建期可延长3个月,筹建期间不得经营保险业务,延长期内仍未完成筹建工作的,原批准筹建的文件自动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