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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推进内江市2009年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二、明确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指导思想、目标和基本原则
  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法制为基础,以信用制度为核心,以健全信贷、纳税、合同履约、产品质量的信用记录为重点,坚持“统筹规划、分类指导,政府推动、培育市场,完善法规、严格监管,有序开放、维护安全”的原则,加快建立全市范围内信贷征信机构、联合征信机构及社会征信机构并存,服务各具特色的征信机构体系,逐步形成体系完整、分工明确、运行高效、监管有力的社会信用体系基本框架和运行机制。
  要结合我市实际,明确信用体系建设的长远目标、阶段性目标和工作重点,区别不同情况,采取不同政策,有计划、分步骤地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加大组织协调力度,促进信用信息共享,整合信用服务资源,不断调整完善企业和个人信用服务体系。坚持从市场需求出发,积极培育和发展信用服务市场,改善外部环境,促进竞争和创新。进一步优化信用体系法制环境,健全完善相关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理顺监管体制,明确监管责任,依法规范信用服务行为和市场秩序,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积极引进国内外先进的管理经验和技术,促进我市信用服务行业发展,满足市场需要,维护信息安全。
  三、突出重点,扎实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各级各部门要认真研究,理清思路,明确责任。县(区)人民政府、各相关部门按照实施意见中的工作任务分解表(见附件),早安排、早部署、抓落实。
  (一)进一步推进政府信用体系建设。
  1.进一步完善政务信息公开。各级各部门要把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作为推进政府诚信、政务诚信建设的重要抓手,拓展信息公布渠道,依法全面、及时、准确、真实的公开政府信息、有关工作情况信息和各种文件、法规、法律的文本以及行政处罚的有关信息,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重点深化公权力大、公益性强、公众关注度高以及与社会发展、人民生活密切相关领域的政务信用信息依法公开工作,除涉密信息外,属主动公开范围的信息要在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开。各级各部门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现有公开内容进行清理,查漏补缺,将自查内容及时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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