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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封市开展清理违法使用对讲机专项行政执法活动实施方案的通知

  (七)利用设置的无线电对讲机进行非法活动,危害人民生命安全和社会稳定的。
  三、组织领导
  为保障清理违法使用对讲机专项行政执法活动的正常有序开展,市政府成立以马璞秘书长为组长的工作领导小组,市公安局、市国家安全局、市中级人民法院、市广播电视局、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等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负责专项工作的组织和指挥,掌握各个阶段任务和实施情况,促使工作顺利进展。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及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市无线电管理处,李建华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办公室负责各项工作协调,贯彻落实上级精神,承办清理违法使用对讲机专项行政执法活动的具体事宜。
  四、工作安排
  (一)宣传动员阶段(7月10日至7月15日)
  通过报纸、广播、电视、网站等各种新闻媒体,采取多种形式向社会告知关于开展清理违法使用对讲机专项行政执法活动有关事项,宣传无线电管理法规,使有关单位和个人了解专项工作的必要性和意义,了解生产、销售和设置使用无线电对讲机的行政许可程序和有关规定,为专项清理工作的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二)自查自纠阶段(7月16日至7月26日)
  设置使用无线电对讲机没有办理审批手续、未领取电台执照以及设置使用对讲机多用少报的,要立即到市无线电管理处按相关规定申请频率、领取电台执照、缴纳频率占用费。
  (三)检查执法阶段(7月27日至10月30日)
  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责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拉网式排查,防止留有盲区和死角。对能够在自查自纠阶段主动说明情况、按程序申请设置使用的,按照有关规定补办手续,将免予处罚。对拒不接受行政处罚者,人民法院将依法强制执行;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移交公安机关依法进行处罚,构成犯罪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检查验收阶段(11月1日至11月30日)
  检查执法结束后,领导小组办公室按时将清理工作情况总结上报省清理违法使用对讲机专项行政执法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11月1日-15日,接受省清理违法使用对讲机专项行政执法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人员的检查,参与对全省专项清理工作进行交叉验收、评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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