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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表彰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安徽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关于表彰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
(皖高企认〔2009〕17号)


各市科技局、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

  2008年科技部、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新的《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办法》出台后,我省各级科技、财政、税务部门积极行动、精心组织、密切配合、扎实工作,高新技术企业认定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促进了我省高新技术产业的快速发展。经研究,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决定对在我省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中作出突出成绩的单位和个人予以表彰,以资鼓励。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再接再厉,为我省高新技术产业发展作出更大的贡献。

  附件: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

二○○九年十二月二十九日

  附件: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

  一、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工作先进集体名单

  科技系统:

1、

合肥市科技局

2、

蚌埠市科技局

3、

阜阳市科技局

4、

六安市科技局

5、

马鞍山市科技局

6、

巢湖市科技局

7、

芜湖市科技局

8、

宣城市科技局

9、

铜陵市科技局

10、

黄山市科技局



  财政系统:

1、

合肥市财政局

2、

宿州市财政局

3、

滁州市财政局

4、

巢湖市财政局

5、

芜湖市财政局

6、

宣城市财政局

7、

黄山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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