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印发《开展严厉打击流通环节无照经营食品等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大工商[2009]61号)
各分局、市(县)局:
现将《开展严厉打击流通环节无照经营食品等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九年四月二十七日
开展严厉打击流通环节无照经营
食品等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根据市政府《严厉打击生产经营食品违法行为专项执法行动工作方案》要求(大政办明电[2009]8号)和大连市食安委《关于在“五一”期间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的通知》精神(大食安发[2009]17号),为全面贯彻《
食品安全法》,落实全系统食品安全工作会议提出的工作目标,整顿和规范流通环节食品经营秩序,保障人民群众食品安全,市局决定在全市流通环节开展严厉打击无照经营食品等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与工作目标
(一)总体要求。把此次专项整治行动作为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重要内容和举措,坚持以人为本、为民监管,以打击取缔固定场所的无照经营行为为主要目标,坚持以整顿规范流通环节食品经营秩序为主线,以确保城乡居民食品安全为出发点和落脚点,坚持属地管理、分工负责、协同配合、突出重点、依法治理、标本兼治的原则,结合“五一”节日市场专项检查,全面开展打击流通环节无照经营食品等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
(二)工作目标。通过专项整治行动,坚决取缔无照经营食品业户,全面规范食品经营秩序,使无照经营食品、制售假冒伪劣食品等违法行为得到有效遏制,建立监控、取缔无照经营食品工作的长效机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食品安全。
二、主要任务
(一)坚决取缔无照经营食品业户。以农村、城郊及城乡结合部、城乡偏远地区、城镇临时建筑、出租房屋(库房)以及学校、旅游景区周边为重点,全面检查粮油、肉、蔬菜、奶制品、豆制品、水产品、饮料、调料和儿童食品等重点食品经营场所,坚决取缔无照经营食品业户和场所,严厉打击违法销售假冒伪劣、不合格食品等违法经营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