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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别
指标内容
建 设 标 准
一级
二级
三级
机
构
与
人
员
机构名称
经当地编办发文批准成立、组织健全、正式挂牌、市(州)经委直属的独立法人机构
人员编制
10人以上
6-10人
5人及以下
人员管理
人员全部纳入或参照公务员管理
人员学历(大专以上)
95%
90%
85%
专业人员比例
70%
65%
60%
持证上岗率
100%
职能到位和工作开展
行使职能,圆满完成节能监察行政法工作
人均办公用房
不少于15m2
不少于12m2
不少于10m2
基
础
工
作
执行节能监察工作制度
制度健全,得到贯彻和实施
执行节能监察工作程序
程序完整合理,操作简单实用,执行规范有序
执行节能监察报告制度
按有关文件要求报告
执法文书
合法有效,填写工整规范,资料齐全完整
档案管理
填写工整规范,资料齐全完整,分类保管
取证设备
摄像机
3台
2台
1台
照相机
1部/3人
1部/4人
1部/5人
录音设备
电视机和DVD
1套
烟气分析仪
2套
便携式红外测温仪
数字温度计
3套
热电偶测温仪
林格曼黑度仪
便携式电能测试仪
钳型电力计
照度计
温湿度计
办公设备
固定电话
1部/2人
传真机
2部
1部
移动电话
每人一部
台式电脑
1台/人
1台/2人
1台/3人
打印机
3台/科室
2台/科室
1台/科室
笔记本电脑
复印机
一台
信息化
能源管理信息系统
一套
服务器
12341节能监察热线
省、市、县联网的举报、监督和服务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