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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财政厅关于举办2010年全省乡镇财政所长培训班的通知

湖北省财政厅关于举办2010年全省乡镇财政所长培训班的通知
(鄂财办人[2010]7号)


各市(州)、直管市、林区财政局:
  为进一步增强全省财政系统干部队伍政策理论水平,努力提高财政业务工作能力,根据《2010年度全省财政系统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安排,经厅领导批准,在湖北省委党校举办全省乡镇财政所长培训班,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载体,深刻领会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和省九次党代会精神,积极探索和研究我省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大理论和现实问题,认真学习和掌握财政政策专业知识。通过学习、研讨及专业培训,使学员进一步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努力提高运用财政知识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
  二、培训内容
  (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
  (二)湖北经济社会发展问题研究;
  (三)知识更新与能力提升;
  (四)党的建设与党性锻炼;
  (五)财政专业培训等。
  三、培训对象
  乡镇财政所所长,年龄45岁以下。
  (具体分配名额附后)。
  四、培训人员及时间
  第一期培训人员80人,时间2010年3月至4月,报到时间为3月1日8:30至17:30,3月2日开班。
  第二期培训人员80人,时间2010年5月至6月,报到时间为5月10日8:30至17:30,5月11日开班。
  五、培训地点
  武汉市江汉区万松园路18号湖北省委党校。
  六、其他事项
  (一)请各单位接到通知后,于元月23日前,以市、州为单位将汇总参训人员名单传至省厅人教处邮箱(hubeirj@163.com),并请参训学员按时报到参加培训,以后不再另行通知。
  (二)学员自带《邓小平文选》第三卷、《江泽民文选》、《“三个代表”要思想学习纲要》、十七大文献等,以及临时党组织关系,同一底版小二寸登记彩照3张。
  (三)学员入学后拟进行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十七大精神和《党章》等为内容的摸底测试或问卷调查。
  (四)此次培训将适时组织各类体育活动与比赛,请参训人员自带运动服装与运动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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