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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卫生厅关于开展百姓放心医院创建活动的通知

  (一)积极让利患者
  1.全面推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药品零差价销售制度,乡镇和社区医疗卫生机构不使用基本药物目录以外的自费药品。
  2.结合本地、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出台检查费、化验费降价惠民措施,并向社会公布。
  3.积极开展过度医疗、过度检查、过度用药等专项整治活动,缓解看病贵、看病难,保障人民群众健康权益。
  4.认真执行同级医疗机构之间医学检验、医学影像检查结果互认制度,减轻群众就医负担,简化患者就医环节。
  (二)持续提升医疗质量
  1.积极推行全省统一门诊病历。
  2.对临床医师的用药量、抗菌素(特别是进口抗菌素)使用量、患者自费比例进行排队,严格奖惩措施。
  3.全面实行院长行政查房、执业药师临床查房制度,并能及时、有效地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4.强化公立医院的公共卫生职能,设立公共卫生科,积极开展本地区疾病谱分析和流行病学调查研究。
  5.定期召开医疗质量月分析评议会议,认真分析管理环节和技术环节存在的问题,提高医疗质量,减少医疗差错。
  (三)强化医德医风建设
  1.建立定期观看警示教育片制度,职工受教育率达到100%。
  2.建立常规化工作机制,每季度对医务人员的医德医风进行考核。
  3.严格落实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不良业绩记录制度,严肃处理违纪人员。
  4.认真落实卫生系统有奖举报制度,落实举报奖励,严查违纪人员。
  5.严格执行食品药品、重大传染病、院内感染事件责任追究制度。
  各市(州)、县(区)卫生行政部门要根据当地实际情况,参照本方案制定具体活动方案。
  四、实施步骤
  (一)准备部署(2009年10月-11月初)
  1.成立创建百姓放心医院活动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
  2.召开工作会议,明确任务,分解目标,全面部署创建百姓放心医院活动。
  (二)组织实施(2009年11月-2010年6月)
  1.广泛宣传。医疗机构要在门诊大厅、院墙、病区等显要位置悬挂开展百姓放心医院的宣传标语,张贴宣传画,广泛向患者和社会宣传百姓放心医院活动目标。邀请新闻媒体结合医院落实情况进行有关报道。同时,邀请社会各界和患者代表做好社会监督,定期召开座谈会听取意见并及时整改。
  2.开展培训。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机构要按照本方案所涉及的相关法规和部门规章,准备相关资料,分解具体任务,认真做好院内各部门的培训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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