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联席会议关于对无证无照餐饮经营单位开展专项清理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江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联席会议关于对无证无照餐饮经营单位开展专项清理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赣府厅字〔2009〕234号 2009年12月8日)


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
  省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联席会议《关于对无证无照餐饮经营单位开展专项清理整治的工作方案》已经省政府同意,现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关于对无证无照餐饮经营
单位开展专项清理整治的工作方案
(省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联席会议)

  为规范我省餐饮行业经营行为,引导中小餐饮经营单位的健康发展,消除食品安全隐患,保障消费者的卫生安全和身体健康,推进和谐平安江西建设,根据《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国务院第370号令)、《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查处取缔无证无照经营行为长效工作机制的意见》(赣府发〔2008〕16号)和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江西省食品安全整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赣府厅字〔2009〕136号)的规定和要求,现就对无证无照餐饮经营单位开展专项清理整治工作制定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结合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和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坚持以人为本、科学监管的理念,针对我省餐饮行业中存在的无证无照经营问题,按照“属地管理、规范为主、疏堵相济、有序发展”的原则,坚持政策疏导与经营者自律相结合,日常监管和集中查处相结合,综合治理和重点打击相结合,采取多种有效措施,对无证无照餐饮经营单位(含饮食摊点,下同)进行专项清理整治,从体制、机制、法制上逐步建立餐饮行业的长效监管机制,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消费安全,促进我省餐饮消费经济的持续、规范、健康发展。
  二、清理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
  成立全省无证无照餐饮经营单位专项清理整治工作协调小组(以下简称协调小组),负责组织领导、督促检查和指挥协调全省清理整治工作。协调小组由省政府吴志明副秘书长任组长,省卫生厅关晏民副厅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刘理副局长、省工商局刘柏林副局长任副组长,省卫生厅、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工商局、省公安厅、省环境保护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农业厅、省教育厅、省旅游局、省交通运输厅为协调小组成员。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省卫生厅,具体负责清理整治工作的组织、指导和协调,贯彻落实协调小组的工作部署和决定。各市、县(区)政府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机构,组织协调本地的清理整治工作。


第 [1] [2] [3] [4] [5] [6] 页 共[7]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