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9年度安全生产先进市(区)、部门和企业的通报

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09年度安全生产先进市(区)、部门和企业的通报
(陕政字〔2010〕5号)


各设区市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

  2009年,全省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各生产经营单位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总体部署,按照“安全生产年”的要求,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全面推进安全生产“三项行动”和“三项建设”,在安全生产方面做了大量扎实有效的工作,实现了年初确定的安全生产事故死亡人数控制在国务院安委会下达我省的控制考核指标之内、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的目标任务。

  按照2009年初省政府与各市(区)政府、省级有关部门签订的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各市(区)和行业部门均完成了2009年度安全生产目标任务。同时,各生产经营单位普遍重视安全生产工作,安全意识进一步增强,措施更加扎实有效,涌现出一批安全生产先进企业。为表彰先进,促进工作,省政府决定对2009年度完成安全生产目标任务成绩突出的西安市等11个市(区)以及陕西省公安厅等14个部门、陕西延长石油(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等59个企业给予通报表彰。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珍惜荣誉,再创佳绩,以对党和人民高度负责的精神,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和“安全发展”的新理念,坚持把做好安全生产工作作为建设西部强省和构建“和谐陕西”的具体实践,明确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安全管理,建立完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把安全生产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力争在新的一年里取得更大的成绩。

  附 件:2009年度安全生产先进市(区)、部门、企业名单

  二○一○年一月二十日

  附件:
  2009年度安全生产先进市(区)、部门、企业名单

  一、市(区)(11个)

  西安市政府、宝鸡市政府、咸阳市政府、铜川市政府、渭南市政府、延安市政府、榆林市政府、汉中市政府、安康市政府、商洛市政府、杨凌示范区管委会

  二、省级部门(14个)

  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省公安厅(省交警总队、省消防总队)、省煤炭工业局、陕西煤矿安全监察局、省政府办公厅(综合四处)、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国防科技和航空工业办公室)、省教育厅、省司法厅、省国土资源厅、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省交通运输厅、省水利厅、省质量技术监督局、西安铁路局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