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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卫生厅关于做好2010年度全省临床检验质量控制工作的通知

甘肃省卫生厅关于做好2010年度全省临床检验质量控制工作的通知
(甘卫医发[2009]318号)


各市、州卫生局,厅直有关单位,兰州大学第一、二医院,甘肃中医学院附属医院:

  为进一步加强全省医疗机构、疾控中心、采供血机构实验室检验质量管理工作,确保医疗安全和临床用血安全,现就2010年度实验室检验质控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实验室质量评价工作。室间质评将作为医院等级评审、复审、医疗质量督查以及实验室质量督查的必备条件之一,也是发生医疗纠纷后举证的重要依据之一。室内质控是做好室间质评工作的基础,又是保证检验结果准确、可靠的前提。各医疗机构、疾控中心和采供血机构实验室必须进行有效的室内质控工作,并做好失控情况与相应处理程序的记录和存档工作。

  二、参加实验室室间质量评价的单位。所有二级以上(含二级)医疗机构、疾控中心和采供血机构的实验室必须参加甘肃省临床检验中心组织实施的实验室间质评活动,其它医疗机构(包括民营医院)积极创造条件参加全省室间质量评价活动。所有参加室间质评的实验室的要按《甘肃省临床检验中心关于印发2010年临床检验室间质量评价计划》(甘临检字[2009]10号)规定注册,并将注册单寄往省临床检验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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