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关于加强干部作风长效机制建设的实施方案
(唐民宗字[2009]27号)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开展“干部作风建设年”活动的意见》精神,推进机关“干部作风建设年”活动深入开展,从根本上加强和改进干部作风,结合机关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及目标要求
坚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围绕“开放创新、富民强市”这一总战略,切实转变干部作风,树立良好形象,推进全市民族宗教工作再上新台阶。通过加强制度建设,形成作风建设长效机制,进一步规范干部行为,努力建设“改革创新、真才实学、求真务实、公正廉洁”的高素质干部队伍,为建设科学发展示范区、建设人民群众幸福之都作出应有的积极贡献。
长效机制建设的目标是:按照科学发展观要求,充分尊重县市区民族宗教工作部门、少数民族和信教群众的首创,认真总结“效率年”和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成果经验,固化“干部作风建设年”成果,构建指导思想明确、表述清楚、责任明晰、权责相应、奖罚分明、衔接顺畅、系统配套、务实管用的干部作风建设长效机制。
二、主要内容
开展“干部作风建设年”活动重点建立健全六方面47项制度。
(一)建立健全学习教育制度
1、党组中心组和党员干部理论学习制度。责任单位:办公室
2、党内民主生活会制度。责任单位:办公室
3、干部学习制度。责任单位:办公室
4、专题讲座制度。责任单位:办公室、政法处
5、报告会(先进事迹、警示教育)制度。责任单位:办公室
6、干部学习考核制度。责任单位:办公室
7、干部学习档案制度。责任单位:办公室
(二)建立健全联系和服务群众制度
8、惠民实事工程制度。责任单位:办公室、民族处、政法处、宗教一处、宗教二处
9、领导干部驻点调研制度。责任单位:办公室
10、领导干部“六个一”工作制度。责任单位:办公室
11、群众恳谈会制度。责任单位:办公室、民族处、宗教一处、宗教二处
12、群众举报投诉处理制度。责任单位:民族处、政法处、宗教一处、宗教二处
13、信访接待制度。责任单位:民族处、政法处、宗教一处、宗教二处
14、领导干部信访接待日制度。责任单位: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