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珠海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做好2010年公路水路春运工作的通知

珠海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做好2010年公路水路春运工作的通知


市各级交通、公路、水路管理部门、各水陆运输企业:

  2010年公路水路春运工作从1月30日开始至3月10日结束共40天。其中节前15天,节后25天。预计2010年春运我市公路水路旅客发送量达741.82万人次,比去年同期增长0.76%,春运任务仍较繁重。为做好2010年我市公路、水路春运工作,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认真做好2010年春运工作的通知》(发改运行〔2009〕3338号)、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做好2010年公路水路春运工作的通知》(粤交运〔2010〕44号)以及省、市政府有关春运要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值班制度

  根据市政府《关于印发珠海市2010年春运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珠府办〔2009〕73号)精神,为加强对2010年全市公路水路春运工作的领导,市交通运输局制定了《2010年春运工作方案》,成立了以郑潮龙局长为组长的春运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了局机关相关科室与各级交通管理部门职责。领导小组主要负责承接省、市春运工作领导机构下达的指令、任务,负责对全市公路(含城乡公交)水路、春运工作的组织、指挥、协调、监督和检查。

  市交通运输局春运办公室设在交通运输局综合运输科,联系电话:2512118、2263533(24小时传真);春运值班电话2266883(白天)、2263532(24小时);春运受理投诉、咨询电话:2261133(白天);6201258(24小时);春运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成员名单附后(见附件1)。

  各级交通管理部门、各运输企业、客运站应按照《广东省公路、水路春运工作规范》的要求,及时成立相应领导机构,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必须加强对地本区本单位春运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落实24小时春运值班制度,提前向社会公布值班、投诉电话遇紧急情况,及时向上级领导汇报。对未能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电话无人接听的单位,省交通运输厅、市交通运输局将予以通报批评(并取消其春运先进单位的评选资格),如春运期间仍未整改落实好值班制度的,将不受理其有关春运证件的申请办理。

  各单位春运领导小组成员、春运办工作人员、统计人员、宣传人员名单及联系电话,以及本单位春运值班安排表(包括24小时值班、投诉电话),务必在1月25日前报市交通运输局春运办。联系人:彭志忠,联系电话:2512118,2265132(传真)。

  二、预防突发事件,健全应急机制

  (一)完善应急预案。根据省交通厅《关于印发<广东省道路运输保障应急预案>的通知》(粤交运〔2008〕1254号)要求,我局已制定《2010年春运公路应急预案》(见附件),各级交通管理部门、运输企业、客运场站,必须针对本单位存在的薄弱环节提早制定和演练旅客滞留疏运、安全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预案,提高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和防范、抵御安全事故的能力。

  (二)落实应急运力。各运输企业须严格执行省公路、水路春运工作规范的要求,提前储备应急运力,无条件服从省、市下达的应急运力派遣任务。一是接受省交通运输厅对口支援任务的企业务必按照要求迅速组织运力,确保及时赶赴指定地点对口支援;确保及时应付突发事件。二是按照省交通运输厅与省公安厅联合下发《关于做好2010年春运转运工作的通知》,以及我局《关于加强道路旅客卸载转运管理工作的通知》(珠交字〔2008〕300号)要求,明确辖区运管部门和属地运输企业卸载转运的工作责任,落实好本单位承接卸载转运任务的应急运力及责任人员,共同做好今年卸客转运工作。

  (三)维护突发客流高峰秩序。在突发客流高峰时段,各客运站要维护好经营秩序,并及时向辖区运管部门、驻站交管站(所)报告。各级运管部门除及时安排应急运力,协助办理相关春运证件外,须及时赶赴客运站场维护正常秩序。

  (四)做好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鉴于春节期间客流量集中、流动性大,各运管部门、运输企业要认真落实省交通运输厅《转发关于做好2010年元旦春节期间甲型H1N1流感防控工作的通知》(粤交明电〔2009〕76号)要求,将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制定应急预案,强化重点环节防控,安排专人负责,做好健康宣传和防控解释工作,有效应对突发疫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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