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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城厢区CG挂-2009-1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有偿出让方案的批复

莆田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城厢区CG挂-2009-1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有偿出让方案的批复
(莆政土[2009]46号)


莆田市国土资源局:
  你局《关于城厢区CG挂-2009-1号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方案的请示》(莆国土资[2009]58号)及有关材料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从城厢区2008年度第四批次城市建设用地中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面积18684m2(具体位置见用地红线图),宗地编号:CG挂-2009-1号。
  二、该地块土地规划用途为工业用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年限为五十年,自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之日起算。
  三、该地块项目建设、生产须符合环保要求和现行的产业政策。CG挂-2009-1号出让地块为非金属矿物制品业产业类别,投资强度须达69万元/亩,规划设计条件按城厢区建设局莆城建函[2008]003号的规划条件执行,具体是:建筑密度≥30%、容积率≥0.7、绿地率≤20%、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配套设施用地不得超过该项目总用地面积的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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