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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表彰2009年度投资及重大项目考核先进县市的通报

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表彰2009年度投资及重大项目考核先进县市的通报
(凉府办函〔2010〕12号)


各县市人民政府,州级各部门:
  我州2009年度投资及重大项目工作,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下,各部门密切配合,扎实工作,投资与重大项目均全面完成了州委、政府下达的年度目标任务,为保持全年国民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发挥了较大作用。根据《凉山州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全州投资及项目实行目标责任制考核的通知》(凉府办发〔2009〕20号文)规定,经州重大项目办综合考评,州政府决定对先进县市予以通报表彰,并给予一次性奖励。
  获得投资及重大项目建设一等奖的先进县市分别奖励5万元,二等奖奖励4万元,三等奖奖励3万元。奖励资金的30%用于奖励县市相关责任人,其余资金奖励在投资与项目工作中成绩突出的相关部门工作人员。
  希望各县市在新的一年里,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经济工作会议和州委六届十二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乘势而进,加快发展”工作基调,坚持投资拉动,狠抓重大项目,确保全州经济实现“提速增量、提质增效”,推进全域凉山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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