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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经委关于开展宁波市产业基地推进建设工作评价考核的通知

宁波市经委关于开展宁波市产业基地推进建设工作评价考核的通知
(甬倍增办〔2010〕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各产业基地:

  为贯彻落实工业倍增计划、加快推进我市新兴产业和特色优势产业基地建设、促进产业集聚、实现工业转型升级,根据《关于加快推进新兴产业和特色优势产业基地建设的实施意见(试行)》(甬政发[2008]110号)和《关于建立宁波市产业基地建设责任体系、开展评价考核工作的通知》(甬倍增办[2009]5号)文件精神,现就开展2009年度宁波市产业基地推进建设评价考核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目的

  开展产业基地推进建设评价考核工作的目的,是为了系统地把握全市产业基地建设推进工作进展,全面了解取得的成效,科学反映“两创”倍增计划的贯彻和产业基地责任体系落实情况,明确各级各部门的责任,查找薄弱环节,调动相关各方推进产业集聚提升和工业转型升级的积极性、主动性,充分发挥产业基地对我市产业转型升级的示范带动作用。

  二、内容

  评价考核采用定量和定性相结合、数据分析与专家意见相结合的办法,重点评价“两创”倍增计划有关指标的贯彻落实情况,鼓励产业基地工作创新和机制完善,主要从以下四方面评价,具体指标设置见附件二。

  1、工业总量倍增:工业总产值增速,工业增加值增速。

  2、创新能力提升:工业投资增速,技术开发经费投入增速,新产品产值率,年专利授权量增速,主持制定行业标准数量。

  3、资源集约利用:规上企业全员劳动生产率,规上企业亩产工业增加值,单位工业增加值能耗,骨干企业本地配套率。

  4、服务能力建设:加强组织领导,落实责任体系和工作机制;制定并执行发展规划,政策和要素支持;公共服务完善,提供优质服务;工作扎实,运行分析及信息报送优质、及时。

  三、办法

  产业基地的评价考核每年进行一次,由市倍增办牵头组织实施。各产业基地根据通知于3月1日前向市倍增办报送上年度指标完成情况及本年度目标,同时报送各产业基地年度建设发展工作进展情况书面材料。

  市倍增办对全市产业基地建设情况作出全面评价,工作扎实、成效显著、示范引领作用明显、考核获得较好评价的产业基地,由市政府予以表彰奖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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