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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2010年春节期间城建行业安全运营工作的通知

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2010年春节期间城建行业安全运营工作的通知
(冀建城〔2010〕38号)


各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管(公用)局,石家庄、保定、张家口市园林局,省级以上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局、处):

  2010年春节将至。根据国家和省政府关于元旦、春节期间有关工作安排和要求,为确保春节和“两会”期间城市市政公用基础设施安全运行,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杜绝重特大安全事故发生,使全省人民度过一个欢乐、祥和、平安的节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城建行业安全运营关系到城市的经济社会发展和稳定,事关平安河北与和谐社会建设。各级各单位要站在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高度,充分认识城建行业安全运营的重要性,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为指导,切实加强领导。要根据春节和“两会”期间我省城市市政公用基础设施运营的特点,进一步强化各级领导的责任,落实责任制,加强监管,组织好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排查各类设施的安全隐患,狠抓各项安全措施的落实,认真解决人民群众生产生活中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确保春节期间各类市政公用设施安全运营并持续有效供给。

  二、切实保障城市用水安全

  各供水企业要进一步强化供水安全管理。落实水源地巡查制度,及时了解水源水质变化情况,把水污染事故消灭在萌芽状态。加强水厂运行管理,根据原水水质,适时调整水厂运行参数,确保出厂水符合生活饮用水水质卫生标准要求。做好配水管网的日常检修和维护,杜绝城市供水二次污染事故的发生。同时,要进一步加强对水源水、出厂水和管网末梢水的检测,为供水生产和运行管理提供保障。各市城市供水主管部门要加强对供水企业的监管,督导各供水企业制定措施、落实责任、加快整改,切实保证城市用水安全。

  三、加大城镇燃气供热管理力度

  各市燃气主管部门要针对冬季高峰用气和燃气事故率高的特点,认真做好燃气安全隐患的排查工作。要搞好安全用气知识的宣传工作,做好气源的调度,保障居民安全用气、正常用气。各市供热主管部门要针对今年天气特别寒冷的特殊情况,尽早预防,加强供热运行管理,保障供热,确保安全。要抓好基础,正确引导用户安全用热。供热企业要做好设备的维护和保养,避免出现大面积供热中断事故。要加强对供热和服务质量的监督,针对用户投诉的问题,认真对待,及时解决。要健全供热燃气突发事件的应急救援机制,确保突发事故救援及时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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