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浙江监管局关于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山市支公司开业的批复
(浙保监许字[2009]第2798号)
申请人: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浙江省分公司
事实和依据:经审核,你公司《关于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山市支公司开业的请示》(国寿财险浙发[2009]284号)符合保险公司分支机构开业核准的规定。为此,依据《
保险公司管理规定》及《
中国保监会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规程》的规定,决定如下:1.中国人寿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江山市支公司开业; 2.该支公司的业务经营范围和经营区域由你公司根据总公司许可转授权决定; 3.核准该支公司地址为江山市洪山殿巷7号; 4.你公司应及时到我局领取该支公司的《经营保险业务许可证》,并到当地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办理有关登记注册手续后,该支公司方可营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