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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0年工业经济工作确保一季度实现“开门红”的通知

巴中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10年工业经济工作确保一季度实现“开门红”的通知
(巴府办发[2009]78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级有关部门,市经济开发区商贸园、工业园管委会: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市委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全力抓好全市工业工作,确保工业经济一季度实现“开门红”,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深化认识。2010年是“十一五”规划的最后一年,也是省政府加快巴中革命老区建设发展的关键一年,抓好一季度工业经济,有利于推动我市工业总量快速增长、发展质量稳步提高,有利于实现“十一五”工业规划的各项目标任务。为此,各县(区)政府、市级有关部门和各工业企业要站在讲政治、顾大局、谋长远的高度,采取超常规的举措,确保2010年一季度工业经济实现“开门红”。

  二、明确目标。全市及各县(区)2010年一季度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同比增长35%以上,利润总额增长15%以上。

  三、增添措施。各级政府要帮助企业解决实际问题,积极推动本地发展方式转变和产业结构调整。政府有关部门特别是经济主管部门要制定具体计划,采取有力措施,帮助企业抓项目、抢市场、跑资金,积极协调解决企业运行过程中出现的具体问题,指导企业抓住生产销售旺季,合理安排元旦、春节职工放假时间,搞好节日期间的生产经营活动,千方百计“保增长”。各地各相关部门要减少各种检查和评比活动,各新闻单位要做好舆论导向和典型宣传工作,为工业经济持续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环境。各工业企业要加大开拓市场力度,以市场为导向积极调整产品结构,抓好人力、设备、资金、原材料的科学调度,确保生产适应市场销售要求,实现生产与效益双增长。

  四、严格考核。一季度“开门红”目标总分100分,其中增加值标准分为60分,利润总额标准分为40分。以目标完成进度乘以标准分得单项得分,得分超过标准分110%的按标准分乘以110%计算,低于标准分70%的计零分。单项得分相加为“开门红”目标总体得分,加权10%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开门红”目标总体得分低于75分的,年终目标考核得分再减0.5分予以考评。同时,对各县(区)“开门红”目标完成情况进行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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